省信息产业厅2004年政务公开工作总结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切实保证行使行政权利的公开化和制度化,我厅自去年上半年以来,认真按照《意见》要求和全国政务公开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厅机关实际,扎扎实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具体情况简要总结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厅党组对厅机关的政务公开工作十分重视,《意见》正式下发后,党组要求机关上下要充分认识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机关各项工作的透明度和机关干部为民办事的服务观念,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提高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工作质量,提升信息产业宏观管理和信息化协调指导工作水平,加快全省信息产业发展。为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我厅成立了机关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阎立厅长任组长,张坊副厅长任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同时成立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由厅办公室、厅机关党委和厅纪检组等处室的有关同志共同组成。厅机关的政务公开工作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职能处室各负其职的机制。
二、制定政务公开方案、明确政务公开事项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行政务公开的具体工作要求和信息产业厅业务工作实际,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召开多次会议征求机关各处室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拟订了《江苏省信息产业厅政务公开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方案》确定了依法公开、真实公开、注重实效、利于监督的原则,规定了对社会公开和对厅机关内部公开的若干工作事项,同时明确利用机关公众信息网站、新闻媒体、情况通报、公告发布、现场咨询与质询答复等5项对外公开的主要形式。《方案》还就社会投诉建议、厅长信箱办理以及政务公开监督作出了具体规定。《方案》公布的2004年厅机关对外公开事项涵盖了我厅大部分业务职能和全部行政许可项目,主要有:厅机关行政管理职能及机构职责;信息产业及信息化工作相关政策法规和规划;系统集成资质认证和双软认定的依据、条件、程序、时限、办理结果;信息产业基地建设认定标准、申报程序及办理结果;软件和集成电路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及办理结果;软件考试工作;收费项目许可及标准公开;全国倍增计划、部发展基金申报工作及办理结果;人才培养及职称评定工作等。
三、严格履行政务公开、推进工作职能转变
我厅政务公开工作一贯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立足于便于基层和群众知情、利于企业和群众办事、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基础之上。对此,我厅建立了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制,制订了政务公开操作规则,逐步规范了政务公开工作程序,进一步明确各职能处室的分工职责和办理时限。特别是对省政府授予我厅的计算机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认证等行政许可事项,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规定,坚持事前、事中、事后公开的原则,向社会公开许可事项的条件、标准、程序、期限和实施结果。在公开方式上,充分利用厅公众信息网站和有关新闻媒体的“窗口”作用,以第一时间用新闻、动态、公告、专栏等不同形式对社会公开机关的各项业务工作和行政许可事项。我们还采取每月通报制度公布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有效保证厅机关政务公开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实效。四月份我厅与省广播电台举办了一期“政风热线”,阎立厅长亲自介绍机关职能,回答听众关心的问题,密切了与社会公众的联系。九月初我厅首次在新华日报向社会发布了申请软件和集成电路专项资金的公告,受到企业的广泛欢迎。据统计,全年厅外网上网信息共429条。其中除媒体报道133条外,其余296条中属政务新闻快递203条,及时向社会公开机关工作动态;公告36条,公开透明地告示社会涉及企业、民众的行政许可、行政审批事项;上专栏57条,方便社会各界查询有关政策法规、资质、职称、基金项目等情况。同时严格执行信息上网审批制度和公开信息保密审查制度,确保政务公开工作中的信息安全。
对于向机关内部公开的规章制度、干部人事、财务收支、廉洁自律等事项,严格依照各项管理规定和有关工作要求进行一定范围内的公开,如制订机关工作规则、干部任免、财务管理等重大事项,采取了集体研究讨论、干部述职和公示、内部通报等多种形式进行公开。通过半年以来的政务公开工作,增强了机关上下为发展服务、为基层服务和为群众服务的意识,提高了机关党员干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自觉性,进一步推动机关施政方式的转变和服务效能的提升。
四、存在问题和2005年工作计划
我厅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积累了一些经验,但仍然存在许多不足,归纳起来主要有三点:一是公开的范围还需要进一步扩大,由于省里已明确信息办与信息产业厅合署办公,因此机关政务公开工作需要按照工作职能的增加有所调整。二是《方案》只规定了公开的形式,没有制订公开的规程,对于规程中的申请、答复、更正、期限、禁止行为等要求没有明确规定,在具体操作中易引起法律纠纷;三是对于公开事项尤其是必须公开的行政许可项目,由于涉及事前、事中及事后等不同阶段的公开,因此公开的内容、形式和程序还需要进一步加以细化;四是相对于政务公开事项,对于根据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的免于公开的政府工作事项,《方案》还没有作出明确规定。
对此,2005年我厅政务公开工作初步安排是:
(一)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进一步深化公开范围,加强公开工作透明度,结合厅机关2005年35件实事的具体要求及公共信用信息归集项目,提出2005年政务公开工作事项和不予公开工作内容,在此基础上制定2005年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二)根据《江苏省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和使用暂行办法》,制订省信息产业厅贯彻办法的具体实施意见,切实做好厅系统有关公共信用信息的界定、收集、提交、更新、维护及管理工作,积极营造和培育良好的信息产业信用体系。
(三)改进公开形式,做好厅公众信息网站的改版工作,根据《行政许可法》规定,及时规范地公布政府文件、公告、政策法规和行政许可审批等事项,公开招投标信息、规费标准及相关行业信息,方便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众获取各种公开信息。
(四)贯彻落实新闻发言人制度,按照省政府的统一要求,做好机关重大公开事项的新闻发言工作。
(五)对于重大公开事项特别是行政许可事项,细化公开内容、形式和程序。对于不予公开工作内容,确定有关依据并做好对外解释工作。
二〇〇五年三月十四日